第1頁 96 年 4 月 12 日招生委員會訂定 96 年 4 月 27 日 95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系所務會議通過 98 年 2 月 20 日招生委員會修訂 98 年 3 月 25 日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系所務會議通過 100 年 1 月 12 日課程委員會修訂 100 年 3 月 23 日 99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系所務會議通過 100 年 10 月 13 日課程委員會修訂
國立交通大學電子工程學系學士班甄選優秀學生 赴國外短期留學暨獎學金施行辦法
【101 學年度(含) 入學以後的新生適用】
一、宗旨 國立交通大學電子工程學系學士班為提升高等教育品質,培養及拓展大學部學生之 國際視野,充實學生之外語能力,使與國際學術接軌,並鼓勵學生擴展其專業胸襟、領導能力 及人文素養,特設立此短期留學暨獎學金辦法,甄選優秀學生赴國外一流大學短期留學。 二、出國時間 大四時任選一學期或一學年。本系鼓勵同學在修畢本班之核心課程後才出國,並於出國前 即定研究領域,於回國後即可銜接碩士班課程,使優秀同學有機會在進入大學後五年內拿到碩 士學位。 三、留學資格 大學前五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 75 分(含)以上 電腦託福成績 213 分或新制託福(IBT)成績在 , 79 分以上者(依留學學校要求)。基於鼓勵立場,本系鼓勵同學申請本校、教育部及其他各項獎 學金或申請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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